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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!事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

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

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(修订

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为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,监督和保障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推动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,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,我部组织起草了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有关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:

1.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:yjglbfyc@126.com。

2.将修改意见寄送至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(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,邮政编码:100054,联系电话:010-89296734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”字样)。
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。

 

附件:1.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

2.关于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
3.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修改对照表

应急管理部

2024年9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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